河南等多省立法处罚过马路玩手机
近期,中国多地开始对过马路时玩手机的行为进行立法处罚,其中浙江省率先实施了新规定。此举旨在提高行人过马路时的安全意识,减少因分散注意力而导致的交通事故。
根据浙江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宁波市人大常委会修改了《宁波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增加了对行人在通过路口或横穿道路时不得浏览手持电子设备的规定。类似地,厦门市也在征求意见过程中公开了《厦门经济特区斑马线安全管理规定(草案)》,要求行人在斑马线上不得坐卧、停留、嬉闹或浏览手机,否则将面临警告或50元罚款。
此外,河南省早在2022年11月就已立法禁止行人“低头玩手机”过马路,违者最高可罚款200元。而温州市于2019年开始实施的《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也禁止行人在通过路口或横穿道路时低头看手机、嬉戏等,违反者将受到警告或10元罚款的处罚。嘉兴市在2020年1月起实施的《嘉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中也规定了类似的禁止性规定,对行人浏览手持电子设备或嬉闹的行为处以警告或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这一系列立法行动旨在提醒行人注意道路安全,避免因低头看手机而分散注意力,造成交通事故的发生。不少人对这一立法表示赞成,认为这是保障行人安全的必要措施。然而,也有一些人对此表示担忧,担心新规定的实施可能导致执法难度增加以及对个人隐私的侵犯。
尽管对过马路玩手机的立法处罚在一些地区已经实施,但它的有效性还需要时间来评估。未来,其他地区可能也会参考这些立法案例,进一步采取相似的措施来保障行人和交通安全。